建設公司召開四季度清欠工作會議
來源: 時間:2020-11-19 閱讀:0
公司班子成員集體督戰,責任單位匯報情況,法務清欠部通報進展。11月19日,建設公司召開2020年四季度清欠工作會議,進一步靠實年末清欠工作。公司清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,各基層公司清欠小組組長、副組長、財務科科長以及清欠聯絡員共計60余人參加會議。總會計師王志剛主持會議。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張國虎出席并提工作要求。
會上,各公司清欠工作負責人圍繞年底資金收支詳細情況、清欠回收指標完成情況、指標計劃完成時間節點、清欠保障措施和清欠責任人等幾個方面,逐一詳細匯報了各自在清欠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及解決方案,以及重大訴訟案件進展情況。
在聽取各公司匯報的基礎上,法務清欠部通報了建設公司總體清欠工作情況,并對基層公司的清欠工作從在建項目報量、竣工項目結算等方面做出詳細工作安排,同時對重大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做出通報。
針對年末和今后工作,會議分析了當前形勢,決定從以下方面加強工作力度:一是轉變觀念,拒絕“等、靠、要”思想,主動管理;二是加強領導,協同推進清欠工作;三是結合實際問題,抓好包括工程竣工結算、工程回訪、應付賬款管理、對賬管理等重點節點工作;四是從經營工作源頭上加強考核,提前規避風險;五是通過清欠工作從根本上解決資金問題;六是正確面對內部欠款問題;七是合理恰當支配資金。
黨委書記、董事長張國虎對年末清欠工作,提出三點要求:一、提高認識,充分認清清欠工作對公司改革、發展、穩定的極端重要性。二、責任到人,確保清欠工作在短期內取得突破進展,并形成開展工作的長效機制。各公司一要成立清欠工作小組,二要靠實清欠責任,三要制定清欠計劃,四要確保目標實現。三、嚴格考核,把清欠工作業績與績效考核有機結合起來。一要把清欠目標進一步細化到目標責任書中,二要把清欠工作業績納入到對班子的考核中,三要從明年起把完成當年上繳和往年拖欠的情況納入到年薪兌現中,四要公司法務清欠部門切實發揮作用,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。
(通訊員:馮 碩)